科技创新认定服务
Identification serv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为促进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银川市“科技强市”战略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通过认定的市级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且保持一定研发投入强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的条件
Conditions of affirmation
在银川市登记注册成立,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与其主要产品(服务)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拥有1件有效发明专利,或3件以上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或4件以上著作权)知识产权必须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股东持有。
申请提交的材料
Submitted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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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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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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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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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通过认定享有的优惠政策
Preferential policies
- 1、科技创新券补贴标准上浮到70%,单笔交易补贴最高限额上调为8万。
- 2、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扩大到用于企业购买有效发明专利(关联交易除外),按实际发生交易额的30%给予财政补贴,补贴金额单笔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有效发明专利交易应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密切相关,同一发明专利多次交易只补助一次。
- 3、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 4、在人才团队、技术转移、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一、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登录“银科创”平台填报《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年度信息统计表》。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取消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资格并暂停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1、填报资料不真实;
2、上年无研发投入或者专利失效;
3、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填报《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年度统计报表》;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经确认的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如存在套取资金问题,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确认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各类科技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