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培育梯次,培育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的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自治区
3月16日,科技厅召开了“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座谈会”。
3月6日-15日,自治区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旭东带领自治区科协调研宣传部人员,结合当前开展的科协工作大调研活动,深入银川能源……
为促进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银川市“科技强市”战略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通过认定的市级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银川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且保持一定研发投入强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
为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和确认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增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小巨人企业”),集中优质资源给予重点支持,为全市的科技创新及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和长远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银川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进入快速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等特征。银川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一年一确认,三年一复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 号)、《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意见》(国科发火〔2015〕297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75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科工字〔2016〕4 号)要求,为推动全市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创新驱动,特制定本办法。